失业保险基金
2014-01-10 11:54 【我要纠错】

【导语】:失业保险基金信息内容如下:

  失业保险基金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手机访问 怒江本地宝首页

相关推荐 失业保险 保险基金 
  • 怒江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 怒江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 怒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 怒江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 怒江生育保险怎样办理

    怒江生育保险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本地宝告诉你。

  • 怒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 社保费率首降 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再扩围,失业保险费下降,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 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热点解读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确定了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对于中小企业调整1%的费率缴纳比例,对于实际失业人数的冲击并不大。

  •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由3%降至2%

    2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 怒江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 怒江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怒江市失业保险需要注意什么?怒江市失业保险要注意的细节是什么?怒江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 怒江市失业保险退款

    怒江市失业保险怎样才会退款?怒江市失业保险退款之后需要怎么做?怒江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 上一篇文章:失业保险待遇
  • 下一篇文章: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