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户口属于怒江市的居民
2.工作单位在我市、申请应邀前往台湾的非我市常住户口居民
3.定居国外、暂住我市的中国公民
4.因私赴台: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5.应邀赴台: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注:满足一定条件的昆明市居住流动人口也可申请办理台湾通行证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附昆明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1份;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怒江州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公地址:泸水县六库镇新城区山水蓝岸
咨询电话:0886-35622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限:(受理当日除外)
10个工作日
签注申请7个工作日完毕。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在四城区外受理点提交申请,须寄送证件实物的,由证件送达审批机关后起算工作时限。
收费标准: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